河北省沧州市接受省疾控中心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综合督导

发布时间: 2018-07-11            来源:

  201872-4日,河北省沧州市疾控中心、运河区疾控中心以及东光县疾控中心接受了河北省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全面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以《河北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〇一八年综合考评指标》为依据,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督导。(一)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质量及指标考核:包括艾滋病病例报告质量、感染者管理、抗病毒治疗、高危行为干预、VCT及扩大检测等工作开展情况。(二)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执行情况:2017年方案制定、经费到位及合理使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市本级对所辖县(市、区)艾滋病性病丙肝督导落实情况。(三)实验室工作:查看各市辖区内艾滋病性病实验室督导和技术指导情况,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情况。(四)性病丙肝防治:性病重点涉及性病漏报调查、梅毒报告准确性核查等相关工作;丙肝包括疫情分析和病历核查情况。(五)档案信息:包括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及制度化、艾滋病防治信息上报数量及采用情况和市级防治信息简报的编制情况。(六)健康扶贫工作:内容涉及乡镇检测点覆盖率,以及扩大检测。(七)哨点工作:包括2018年哨点进展情况以及问卷的录入情况。

  督导采取工作汇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开展,特别对电子档案与文字档案的一致性,文字档案与工作落实等原始佐证资料的一致性进行详细核查。督导组对实验室样本接受记录项目以及快速检测原始记录的规范性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沧州市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对CD4检测、羁押监管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等大样本群体检测的报告以及实验室督导记录等结合当前艾滋病管理病例较多和医疗机构检测技术设备的更新提高等特点建议从实际出发进行修改。每到一处督导组均对受督导单位的检查结果与疾控中心主任交流并写下督导记录。省、市、县三级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两天的时间在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过程中完成督导和技术指导。(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 保广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