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评估方案(2015年)》正式下发

  为全面了解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工作进展,总结成功模式与优秀实践,推进示范区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及《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有关要求,全国艾滋病综合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与评估方案”(草案)。经过召开研讨会和征求国家级及省级专家意见,对该草案进行多次论证和反复修改,并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的指导下不断完善。2015年3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下发《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评估方案(2015年)》(以下简称“督导评估方案”,详见附件)。

  督导评估方案从督导评估的目的、原则、组织管理、内容、方式和督导评估结果利用六个方面对第三轮示范区的督导评估工作进行了规范。通过涉及组织保障、监测与监测、宣传教育与政策培训、预防干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治疗与关怀救助、社会组织参与等六大领域共计18项重点工作,了解示范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强了对创新模式总结和推广的要求。

  督导评估方案的下发进一步明确了第三轮示范区工作重点和技术要求,为科学地评价示范区工作成效提供了依据。(性艾中心示转办 赵媛撰稿)

 

  附件:《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评估方案(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