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中心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3-26 来源: 艾防中心
为加强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中心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致,具体要求可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dc.cn)。
二、复试具体要求
(一)复试组织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远程网络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复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使用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复试前安排对考生进行一对一系统测试。
复试时用钉钉会议平台另设会议室,用于对所有考生的候场和宣布录取结果。
中心不另收考生的复试费用。
(二)实施细则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网络复试。考生必须通过我中心复试,合格后方可择优录取。
2.资格审查:所有报考我中心考生均须经艾防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开展复试。
3.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中心上线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复试资格按报考同一专业的所有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确定。具体复试考生名单由本中心复试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
4.复试前对考生的入学考试(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核查考生情况表上的照片与本人及其有关证件上的照片是否相符,核查诚信档案库中是否存在历年考试违规情况,合格者方可通知其参加复试,此项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4月3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通过远程复试系统或电子邮件提交。
5. 复试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侧重考察考生归纳分析能力、科研能力等,主要考核考生的表达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专业及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共70分。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如实验技能、计算机操作、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文献检索等,占30分。专业及基础知识、实践能力的考核采用口头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测试。
具体要求如下:
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退场,复试期间不得接听电话;
③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详细的问答记录,全程录音和录像,并妥存备查;
④复试专家小组中应具有能够对考生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能力的专家,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时间不得少于8分钟。
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总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汇总表,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调剂复试
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99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123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中心仅接受医学门类专业考试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综合科目与中心初试设置相同者优先,综合科目相同的考试范围与中心初试综合科目相同者优先。
5.中心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
6.符合国家教育部和我中心关于2021年研究生调剂的政策要求。
调剂程序:
我中心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信息系统进行,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要求。
申请调入的考生须在报名后将调剂申请和资格审查材料(详见中国疾控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提交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送至指定邮箱。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查阅我中心缺额生源,申请调剂。
2.中心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告知复试事项。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为1:2。
3.考生回复同意,按时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中心通过调剂系统将通过复试的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确认。
5.外校生源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和我中心调剂函,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中心提交考生试卷等材料。
6.我中心在审核考生相关材料后,将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7.中心咨询电话:010-58900919。
三、录取结果
(一)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将复试结果(含本专业计划招生数、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录取考生名单)当场向所有考生宣布。对于不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论中将写明评价意见,并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解释。
(二)拟录取步骤
1.以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2.按招生计划数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3.在录取考生中双向选择分配导师。
4.拟录取名单经复试工作指导小组严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复试结束当天报送中心教育培训处,同时报送已复试但未录取的考生名单。
(三)如有学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由复试小组负责解释并及时给予答复。
四、复试工作的监督
接受中心纪检部门、教育培训处的监督与检查,艾防中心纪检部门将全程参与和监督复试。
五、体检
复试结束后,按照有关有求对拟录取考生安排体检工作。
六、本办法未特别说明事宜,均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执行。
联系电话:010-58900919
附件:
1. 复试承诺书
2. 复试调剂申请书
(点击下载附件:复试承诺书及复试调剂申请书.doc)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