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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12月 第9期 总第34期    全文下载(word)
   
司法部制定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战略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行动计划》,按照国务院防治性病艾滋病协调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司法部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司法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战略规划》。司法部成立了以副部长任组长,办公厅、监狱局、劳教局、研究所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起草规划。在规划起草过程之初,司法部专门举办了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起草规划的方法,选出14人组成写作组,结合监狱、劳教两个有与艾滋病密切相关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并提炼了司法部的总规划。
    制定司法部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
    1.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知识水平、管理水平,消除恐惧和歧视;控制艾滋病在监、所内的传播,既重视监所内的宣传教育,也注重产生的社会效果;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与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相结合,与维护监所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相结合。
    2.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局(团体)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中司法部的4项工作职责,在国家有关防治艾滋病和监狱、劳教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框架之内,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提出措施、目标、指标,确定我部今后5年的艾滋病防治任务。
    3.制定的司法部规划中认真分析了监狱、劳教系统当前防治性病艾滋病工作的现状,实事求是地制定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指标与国家《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的有关目标、指标相衔接。
    4.提高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加大对监狱、劳教所内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力度,同时明确提出监所内的宣传教育也要注重社会效果,要将其列为对罪犯、劳教人员回归社会以后教育改造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
    5.将日常防治工作与调研、科研工作相结合,对目前我们在监狱、劳教所中尚未确切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国内监、所内同性性行为发生的频率、形式、特点,监狱、劳教所艾滋病血液传播的表现途径、形式、特点等开展调研、科研工作,寻找有效的干预措施,改进和完善管理方法。
    6.对我国正在研究或正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尚未有明确政策的工作,特别是国外一些监禁场所已经实行,但在国内比较敏感,可能引起较大争议的做法,如是否在监、所内对戒毒人员提供针具交换,是否对罪犯和劳教人员中潜在的同性性行为者发避孕套或性自慰器具等,暂不列入规划。
    7.抓住主要矛盾,确定工作的重点对象和部门。司法行政系统除监狱、劳教以外的其它部门,本身不属于也无管理高危人群的职责,对他们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可作为一般人群,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得。    (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