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
注释:本指导代替人类研究保护办公室(OHRP)2002年4月2日题为“人类研究保护办公室关于伦理审查委员会书面规程的指导”点击这里查看2002年4月2日指导。
范围:此文件概述在卫生与人类服务部(HHS)规章下[美国联邦法规(CFR)第45章第46部分]为保护人体受试者而制定的伦理审查委员会书面规程所要求的内容,对于每一部分要求的内容提供与人类研究保护办公室指导相关的概述。
使用对象:此文件主要旨在帮助伦理审查委员会管理员、伦理审查委员会主席及其它负责准备和支持伦理审查委员会书面程序的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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