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国家级工作组赴浙江督导

发布时间: 2018-09-29            来源: 艾防中心

  为贯彻落实《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2018年8月21-24日,由公安部禁毒局熊德生副局长任组长,公安部禁毒局、司法部戒毒局和国家级工作组秘书处等部门参加的督导组一行,前往浙江省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督导。

  督导组现场考察了温州市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第一门诊和第二门诊、温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乐清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单位“徐志英康复之家”、蒲歧镇华一村禁毒工作服务站、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西湖区古荡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和社会心理服务站“人间四月天”,与现场工作人员、门诊治疗人员进行了交流。督导组听取了浙江省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情况汇报,与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公安厅、司法厅、食药监局等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

  督导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浙江省自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一是在控制吸毒人群HIV传播流行、减少毒品滥用、减少吸毒人员相关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成绩显著;二是培养了一支优秀的戒毒维持治疗工作队伍;三是在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中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措施,比如心理辅导、社工介入、外带药试点,对维持治疗依从性产生了积极影响;四是扎实开展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的社戒/社康工作,工作人员对吸毒人员流动情况及随访情况非常熟悉,为吸毒人员提供了多方位的服务。

  督导组还根据实地考察、数据分析等情况,对浙江省进一步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强调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数据需进一步分析和利用,强化经验提炼和推广,注重探索社戒社康工作模式,实现与维持治疗工作的无缝衔接。同时应与公安禁毒工作紧密结合,有力解决治疗人数下降、工作人员数量和能力不足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开拓更新、更广、更有效的局面。(艾防中心宣传教育与预防干预室  周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