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性艾中心)成立于1998年7月,是国家级艾滋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督导部工作人员1名;预防干预室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督导部工作人员
1. 协助制订国家艾滋病防治评估方案,开展艾滋病防治评估工作;
2. 协助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
3. 负责撰写艾滋病防治评估报告、督导检查报告等;
4. 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计划和评价工作的调研等;
5. 完成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预防干预室工作人员
1. 艾滋病高危人群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常规防治工作;
2. 艾滋病高危人群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技术培训、督导评估和技术支持;
3. 艾滋病防治应用性科学研究课题的设计、实施和数据分析;
4. 科室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基本条件
1. 品德良好,诚实守信,乐观向上,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敬业,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2. 身体健康;
3.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具备进京落户条件。
四、岗位要求
(一)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督导部工作人员(1名)
1.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社会学等专业背景;
2. 具有从事公共卫生、行政管理、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有从事规划、监督评估工作经验者优先;
3. 熟悉计算机操作;
4. 具有良好的中英文口头和文字表达水平;
5. 年龄在40岁以下。
(二)预防干预室工作人员(1名)
1. 具有博士学历,公共卫生、医学、社会学、生物统计等相关专业毕业;
2. 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共卫生、流行病学等相关工作经历,从事过艾滋病防治工作尤其是高危人群干预者优先考虑;
3. 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统计分析能力,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及SAS或SPSS或STATA等常用统计分析软件;
4. 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交流、阅读及写作能力;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五、招聘方式及待遇
通过公布信息、公开报名,经人事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进行考试,经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用人选。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该职位为编制内职工。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照性艾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要求
1.需提供的材料: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有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聘书的复印件等;
2.报名人员均需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并注明应聘岗位;
3.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 19日;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编:102206
联系人: 周郁
电 话(FAX):(010)58900912
邮 箱: zhouyu@chinaaids.cn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