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录 | VPN入口 | 网站地图 | 繁体版 | English
  首  页
机构信息 防治动态 会议培训 科学研究 经验交流 技术指南 健康专题 资源下载 服务信息
  政策法规  综合防治  疫情监测  实验室检测  健康教育  行为干预  治疗关怀  督导评估  国际合作
 
  最新导读 当前位置:首页>>防治动态>>最新导读
 
 
 
山西实施救治救助政策 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合法权益
2017-06-27
    

  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重特大疾病病种,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减轻艾滋病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山西省政府近日同意《山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山西省实施一系列救治救助政策,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合法权益。

  治疗:抗病毒治疗推广“一站式”服务 

  山西省对有意愿且无治疗禁忌症的感染者和病人实施抗病毒治疗。按照就近治疗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优化艾滋病检测、咨询、诊断、治疗等工作流程,提高感染者和病人治疗可及性和及时性。逐步推广从诊断到治疗“一站式”服务。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诊疗指南,进一步规范治疗管理,提高治疗质量和效果。

  有关部门将推动中医药参与治疗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承担感染者和病人综合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等要建立健全与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制度,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得到及时、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加强流动人口中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探索建立异地治疗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为监管场所内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规范化治疗。

  救助:政府救助与社会关爱相结合 

  民政部门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儿童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要对受艾滋病影响的患者、家庭、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资助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重特大疾病病种,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减轻艾滋病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民政、卫生计生、红十字会、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生活救助,将政府救助与社会关爱相结合,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爱心帮扶、情感支持、临终关怀等工作。扶贫开发、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与扶贫开发、健康扶贫工作相结合,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支持贫困地区艾滋病防治,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帮扶。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做好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

  权益:确保感染者和病人各项基本权益 

  山西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就业、入学等合法权益。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艾滋病疫情变化,适时调整承担综合医疗服务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优化布局,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需要。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首诊(问)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诊、转诊和相关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

  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相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确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权益。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华网/太原晚报  记者:何宝国)

 
 
附件:
 
 
字体大小
健康咨询 留 言 板
领导信箱 邮件订阅
在线调查 RSS订阅
 

Copyright©2002-2017 版权所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与免责声明 建议使用 1024*768 分辨率,IE6.0以上浏览器  京ICP备15059134号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 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58900922(中心办公室)
E-mail:office606@chinaaids.cn (中心办公室)